跆拳道的分類有哪些
技術型:運動員在比賽中動作穩健,腿法多變,技術成熟,心理穩定,攻防一體,常常使對手在不知不覺中敗下陣來。
力量型:運動員身體條件好,腿長肌肉爆發力強,先天素質高人一籌,攻勢凌厲,常以力量取勝。
散手型:運動員作風頑強,比賽中多主動進攻,攻守得宜,自成一體,動作非常實用,有很高的訓練水平和比賽技術。
進攻型:運動員進攻意識強烈,經常是追著對手攻擊,用快速連續的技術動作壓制對手。
防守反擊型:運動員的技術訓練水平很高,也有很多的大賽經驗,多是試探性進攻,在對手反擊或進攻時找出弱點,然后很直接的回擊。跆拳道比賽規則
比賽采用三回合制,每個回合3分鐘,回合之間休息1分鐘。屬于有直接身體碰撞的激烈對抗性項目,運動員比賽時必須穿戴護頭、護身、護襠、護臂和護腿。
以拳的正面、踝關節以下部位進攻對手髖骨以上、鎖骨以下被護具保護的軀干部位,以及以兩耳為基準的頭部和頸部的前面部分。以得分判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按體重分級別進行比賽。
跆拳道的基本哲學思想是:練習此項運動者必須修身養性,道德教育第一,運動技巧第二。此項運動是嚴格的禮儀與禮儀的嚴格的有趣結合。
一方面,跆拳道運動均起源于傳統韓國社會的優雅禮儀,面前的對手頭部和身體按規定的角度彎下優雅地鞠躬。另一方面,規則要求運動員身上、頭上戴護具,并建議在道服內腹股溝、前臂和脛骨上佩帶護具并帶護齒。
競賽
跆拳道比賽包括兩方--“Chung”(藍)和”Hong”(紅),雙方以腳踢打對手的頭和身體或用拳擊打對方的身體而得分。比賽分三個回合,每回合三分鐘,兩回合之間休息1分鐘。選手可通過下述方法獲勝:將對方擊出場外,得分高,使對手被罰分達到3分,或對手被剝奪比賽資格。
比賽開始前,裁判分別發出“cha-ryeot”和”kyeong-rye”指令后,雙方立正并相互鞠躬,然后裁判喊“Shi-jak”!宣布比賽開始。
得分
每個合理的攻擊將得分,下述為合理的攻擊。
a.擊打對手的得分部位,除了頭外,得分部位包括腹部及身體兩側,這三個部位標于對手的護具上。禁止擊打對方小腹以下部位。
b.用規則允許的身體部位擊打對手。須用正確緊握的拳頭的食指和中指的前部或腳踝關節以下的部位擊打對方。
若三位裁判中的至少兩位對擊打進行了認定并記錄,則得分有效。
犯規
犯規是跆拳道比賽中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僅僅因為被罰3分--在高水平比賽中極為罕見--意味著自動失敗。僅僅1個罰分就可左右比賽的勝負。
跆拳道犯規分兩種:Kyong-go和gam-jeom。常見的一種犯規Kyong-go或警告意味著罰0.5分,但是若僅有一次這種犯規則不計入罰分,除非再次犯規而累計罰1分。若選手抓、抱、推對方、逃避性地背對對方、假裝受傷等時,則判Kyong-go。
另一種更為嚴重的犯規稱為gam-jeom,將被罰1分。典型的犯規行為包括扔對手,在格斗中在對手雙腳離地時故意將其放倒,故意攻擊對手后背,用手猛擊對手的臉部。
擊倒
選手被擊倒后裁判如拳擊比賽一樣開始10秒的讀秒。在跆拳道比賽中一方由于對手發力而使其腳底以外的其他任何部位觸地則判為被擊倒。
裁判也可在選手無意或無法繼續比賽時開始讀秒。一旦出現擊倒,則裁判喊“kal-yeo”意為“暫停”,指示另一方退后,裁判開始用韓語讀秒從1至10。
即使被擊倒的選手站起來欲繼續比賽,他或她必須等待裁判繼續讀秒至8或“yeo-dul”,然后裁判判定該選手是否能繼續比賽。若其無法繼續比賽,則另一方以擊倒獲勝。
勝方
在除了決賽以外的其他比賽若以平局結束,則分數高的一方獲勝。若雙方仍舊平分秋色,則由裁判根據比賽中雙方表現的主動性來決定在三回合各三分鐘的比賽中哪一方占優。
若為爭奪金牌的決賽,則雙方進行第四回合即突然死亡回合的較量,率先得分者獲勝,若無人得分,則裁判判定通過判斷誰在該回合中占優而決定后的勝方。
重量級劃分
在世界跆拳道錦標賽中男女各分為傳統的8個級別,而其首次作為正式比賽項目出現在2000年悉尼奧運會上時。
男女各分為四個級別:男子 女子58公斤以下級 49公斤以下級68公斤以下級 57公斤以下級80公斤以下級 67公斤以下級80公斤以上級 67公斤以上級器材。
比賽區域
比賽區域為大小為12平方米的正方形場地,建于高于地面約1米的平臺上,上面鋪有彈性的墊子,為安全起見,場地外兩側平臺的側面略微向地面傾斜。
場地內,正中是一個8平方米的藍色正方形區域,其外邊為紅色的警告區,提醒選手正接近邊線或平臺的邊緣。一旦選手的腳踏入警告區則裁判自動暫停比賽。
故意進入警告區可判為Kyong-go,而故意跨過邊線將判為gam-je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