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時間的規定
比賽可分成
1.兩個半時,每半時20分鐘;
2.四節,每節12分鐘(NBA和CBA慣例,國際籃聯規定時間為每節10分鐘)。第一和第二節、第三和第四節中間的休息時間分別為2分鐘;
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要決定比賽的時間
1、世界錦標賽由國際籃聯中央委員會決定;
2、地區或洲的比賽由地區或洲的高機構決定;
3、國家或地方的比賽由國家或地方的協會決定。
比賽計時鐘
下列情況要開動比賽計時鐘
1、跳球中,球拋到高點后被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時;
2、罰球未成功繼續比賽,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
3、擲界外球后,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
下列情況要停止比賽計時鐘
1、在半時或一節結束的時間終了時;
2、當裁判員鳴哨時;
3、當30秒鐘信號發出時;
4、當投籃得分,對方球隊按規則第十九條第二款3已經請求了暫停時。
24秒鐘規則
當一名隊員在場上控制活球時,該隊必須在24秒鐘內完成投籃。
控制球隊在24秒鐘內未投籃,要發出24秒信號的聲響,違反本條規則為違例。
按下列規定操縱30秒鐘裝置
1、一名隊員在場上一旦獲得控制活球,就要開動24秒鐘裝置。
2、一旦球隊控制球結束,該裝置就要停止(見第二十八條)。
3、只有當隊員在場上重新控制球,新的24秒周期開始時,24秒鐘裝置才復位和重新開始。
4、下列情況停止24秒鐘裝置,但不重新設定24秒周期:
5、由于任何其它原因,要判給控制球隊一個新的24秒周期,除非裁判員判斷某隊已被置于不利,在那種情況下,裁判員不要判給控制球隊一個新的24秒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