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一)治療
1.鉛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急性和慢性鉛中毒都必須脫離有毒環境,必須進行特異性驅鉛病因治療,常用藥物的方法:
(1)依地酸鈣鈉(乙二胺四乙酸二鈉鈣)是目前應用最廣泛的藥,它是一種絡合劑,進入體內后其鈣離子能被體內的鉛離子所替代,形成更穩定的可溶性金屬復合物而被排出。
①每天依地酸鈣鈉0.5g加2%普魯卡因2ml,分1~2次肌注.連續3天為1療程,間隔4天后再進行下一療程,或每隔1~2天注射1針,每周不超過3針,治療時要休息。
②也可采用靜脈注射每天1g,溶于5%葡萄糖液或生理鹽水100~200ml內緩慢滴注,1周內不超過3次,隔1~2天注射1次,或連續注射3天后休息4天。
③口服治療2~4g/d,4天為1療程,停2天再進行下1療程,但效果不如注射方法好,用驅鉛藥物治療期間,每天查尿常規,如有異常或有惡心,腰痛,尿頻等副作用應停藥,防止引起腎臟損害。
(2)二巰丁二鈉(二巰基丁二酸鈉)為我國創制的多種金屬解毒劑,毒性較低。
①肌注:0.5g/d,2次/d,也可加2%普魯卡因2ml同時注射。
②靜脈注射:每次1g溶于注射用水或生理鹽水,或25%葡萄糖液10~20ml中,在10~15min內緩慢靜脈注射,1次/d,用藥3天休息4天為1療程,總用量不超過6~8g。
(3)對各種精神癥狀可給以抗精神病藥,如地西泮(安定)5~10mg;奮乃靜5~10mg;氯丙嗪25~50mg肌內注射,根據病情可用藥1~2次/d,如病人合作,可口服。
(4)加強營養,予以支持治療。
2.四乙基鉛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急性中毒時,除按鉛中毒急性中毒搶救原則處理外,可給以解毒劑巰乙胺200mg肌注,1~2次/d,它能解除金屬對細胞中酶系統活動的抑制,特別對急性四乙基鉛中毒效果較好,慢性中毒主要為對癥治療。
3.汞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汞中毒患者必須脫離有毒環境以防止繼續中毒。
(2)驅汞治療:可選用二巰丙醇(二巰基丙醇)或二巰丙磺鈉(二巰基丙磺酸鈉)肌內注射,這類解毒藥分子中有活性巰基,能與血液及組織中的巰基毒物起反應,形成無毒化合物由尿排出,促進排泄,使被毒物損害的酶系統功能恢復。
(3)對精神癥狀可給以抗焦慮藥物,如地西泮(安定)2.5~5mg,口服,3次/d;對睡眠不好的可給予安眠藥改善睡眠。
(4)對軀體癥狀,可對癥治療及給予大量維生素B1和維生素C。
4.錳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一經診斷為錳慢性中毒,就必須脫離接觸環境,給以多鈣質的食物。
(2)維生素B1能促使錳停留在體內故禁用。
(3)采用依地酸二鈉或二巰丁二鈉驅錳治療,劑量及方法可參照鉛中毒的治療,早期可使癥狀逐步恢復,后期中毒者可防止癥狀繼續惡化。
(4)對精神癥狀可給予地西泮(安定)2.5~5mg,3次/d或氯氮卓(利眠寧)10mg,3次/d,口服。
(5)對有明顯的震顫麻痹者,可給予苯海拉明,東莨菪堿,丙環定(開馬君),苯海索(安坦)等抗膽堿藥物以及左旋多巴等治療。
5.二硫化碳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脫離中毒環境,主要給以維生素B族藥物(如B1,B12),以及煙酸(菸草酸)等,γ-氨酪酸,能量合劑等,對精神癥狀可給以抗焦慮藥,如地西泮(安定)2.5~5mg,3次/d,或抗精神病藥,如奮乃靜,每天口服10~20mg等,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時可予苯海索2mg,口服,1~3次/d。
6.苯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首先迅速脫離中毒環境,到空氣新鮮的地方,苯中毒無特效藥物,主要依靠一般治療和對癥治療,急性中毒給氧氣,給予呼吸,循環興奮劑:洛貝林(山梗菜堿)3~6mg;尼可剎米(可拉明)0.25~1.0g肌內注射;呼吸停止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對慢性中毒主要是糾正血常規的異常,如補充維生素C,維生素B4,維生素B6,維生素B12及核苷酸類,酶類如三磷腺苷(三磷酸腺苷),復合酶等,對腦衰弱綜合征,可對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