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要怎么進行檢查?妊娠期糖尿病的檢查方式是什么?
所有懷孕后第一次檢查的孕婦都應測量血糖、尿糖,即使測量結果為陰性,還是應在懷孕的中、晚期重復測量。對于肥胖、有糖尿病家 族史等危險度比較高的孕婦,還應做葡萄糖耐量試驗,一般在懷孕9~20周時做試驗,第一次試驗檢查正常者還應在27~31、33~36周重復檢查。確診孕婦是否患有糖尿病的標準與普通人一樣。
1、血糖 正常孕婦的血糖數值一般低于正常值,空腹血糖常為3.3~4.4mmol/L,很少超過5.6mmol/L。較可靠的檢驗方法是給孕婦服50克葡糖,一小時后如果超過140mg/dl,就應該進一步做三小時測試。
2、尿糖 正常妊娠中孕婦的尿糖為陰性或(+)左右,如果尿糖經常大于(+),就應進一步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