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腦發育障礙的檢查
臨床表現有
智力發育障礙,聽力障礙,發育遲緩,輕者智力接近正常或低下,多言多語或沉默寡言,多動或呆滯,動作不避親疏,注意力難以集中,情緒不穩易沖動,夢多,遺尿等;重者癡呆,流涎,失語,失用,偏癱,全癱,強哭,強笑,大小便失禁等。
關于兒童低能的程度分級
臨床上常以癥狀輕重來分級,過去從輕到重分為愚魯、癡愚、白癡三級。現根據智商(IQ)高低分為四級:
輕度:IQ為50-70,學齡前可發現說話、走路能力發育稍遲。因智力缺陷程度比較輕,不易被識別。軀體發育及神經系統大多無明顯異常征兆,語言發育遲緩,個人生活能自理(如進食、清洗、穿衣、大小便料理等),能從事簡單的勞動或技術性操作,學習能力及社會適應能力較正常人為差。接受學校教育困難,計算、讀寫能力和應用抽象思維顯著困難,但通過特殊的教育訓練可使他們智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得到提高。
中度:IQ為35-49。表現為語言、運動功能發育及其他運動技巧能力明顯落后于同齡正常兒童,生活自理困難,日常生活需要別人監護。理解能力差,對學校的功課缺乏學習能力。少數患兒能料理個人最簡單的生活或做簡單的家務勞動。成年時期不能完全獨立生活。
重度:IQ為20-34。語言功能明顯障礙,不會講話或僅能發出個別單音,不能理解別人的言語。運動功能發育受限,嚴重者不能坐、立、行走。日常生活須別人照護,不知危險和防御。不能接受學習教育。
極重度:IQ為20以下。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完全由別人照顧。語言、運動功能及理解力嚴重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