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的病因
1、西醫病因病理
1).開放性損傷多見于戰爭時期,多伴有脊椎的損傷,主要見于槍彈、刀刺、爆炸性損傷使刀刃、砸傷、撞傷等直接作用于脊椎,使其發生骨折或脫位,進而使脊髓受到損害,損傷與外力作用的部位一致,損傷程度與外力的大小成正比??砂l生于任何脊髓部位,以胸髓最為多見。
2).閉合性損傷多見于和平時期,主要見于車禍傷、墜落傷、運動性扭傷、脊柱扭傷、過重負荷等,使脊柱發生過度伸展、屈曲、扭轉,造成脊柱骨折、脫位,脊椎附件的損傷或韌帶及脊髓供血血管的損傷,進而造成閉合性損傷。病理上按損傷的輕重可分為脊髓震蕩、脊髓挫裂傷、脊髓壓迫或橫斷、椎管內血腫。
2、中醫病因病機
本病屬中醫外傷性病證范疇。由于受到直接或間接暴力損傷,導致腦氣震激,髓竅壅塞不通,陽氣不能上達于腦,神明失用,而致肢體失司;或血脈損傷,血溢于脈外,阻塞髓竅,日久筋脈失養而致病
脊髓損傷的臨床表現
1.脊髓震蕩
損傷后短暫的功能障礙,表現為弛緩性癱瘓,損傷平面以下的感覺、運動、反射及括約肌功能喪失,數分鐘、數小時或稍長時間逐漸恢復,直至完全恢復,一般不留后遺癥。
2.脊髓挫傷和脊髓受壓
臨床最常見。傷后出現損傷平面以下的感覺、運動、反射及括約肌功能部分或完全喪失,可以是單側,也可是雙側,雙側多在同一平面。其預后決定于脊髓損傷的程度、受壓解除的時間。一般2~4周后逐漸演變為痙攣性癱瘓,肌張力增高、腱反射亢進,出現病理性錐體束征。胸段脊髓損傷表現為截癱,頸段損傷表現為四肢癱,上頸段損傷表現為四肢痙攣性癱瘓,下頸段損傷表現為上肢弛緩性癱瘓,下肢為痙攣性癱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