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腫瘤是惡性腫瘤疾病之一,所以及時治療對患者來說是極為重要的。截肢手術是治療骨腫瘤的緊急措施,對于骨腫瘤的嚴重患者,雖然迫于無奈,但是還要要面對截肢的可能。所以大家要保證早期選擇適當的化學藥物緩解病情,阻斷骨腫瘤惡化的機會。
放射性藥物治療骨轉移癌的原理
臨床上放射性藥物治療骨轉移癌的原理是,通過放射性藥物與骨組織較高的親和性,骨轉移病灶因骨組織代謝活躍的部位較正常骨組織可攝取更多的放射性藥物,從而使大量放射性藥物聚集在骨轉移癌局部。然后通過放射性藥物發射β射線對局部腫瘤病灶發揮內照射作用,通過射線電離輻射的生物學效應,從而使病灶內毛細血管擴張、細胞水腫,細胞核固縮、炎性細胞浸潤,以及腫瘤細胞核空泡形成或消失,使腫瘤病灶壞死或纖維化形成,從而不同程度地抑制、縮小或清除腫瘤病灶。
放射性藥物治療骨轉移癌緩解骨痛的機制可能與以下因素有關。
骨腫瘤的治療用藥
1、β粒子輻射效應使病灶縮小,減輕了骨膜和骨髓腔的壓力以及腫瘤組織對神經的壓迫;
2、骨轉移癌灶受侵蝕骨的重新鈣化;
3、電離輻射作用影響神經末稍去極化過程,干擾疼痛信號傳導;
4、抑制緩激肽、前列腺素等疼痛介質的分泌。
另外,膦酸鹽類化合物沉積在成骨細胞活躍區對緩解疼痛也起到一定作用。
緩解骨腫瘤疼痛的可選藥物
1、阿片類藥物
阿片類藥物是臨床中常用的一類止痛藥,也是骨癌鎮痛治療的基礎。主要包括可待因、雙氫可待因、氫嗎啡酮、羥考酮、美沙酮、嗎啡、芬太尼、哌替啶等。但阿片類藥物的治療劑量大,長期使用會產生嗜睡、便秘、耐受和成癮等副作用。
2、骨保護素(OPG)
骨保護素是正在開發中的藥物,可結合和封閉RANK-L。正常情況下RANK-L與CSF-1結合,刺激了破骨細胞的生成和成熟破骨細胞的活化。OPG通過抑制RANK-L對破骨細胞的激活,發揮抑制骨質破壞的作用。減輕因此出現的疼痛感,但不能完全消除疼痛行為和神經化學改變。
3、二磷酸鹽類藥物
二磷酸鹽類藥物最初用于治療惡性腫瘤導致的高鈣血癥,此類藥物可直接抑制破骨細胞活性并升高腫瘤骨局部微環境的pH值,從而避免酸敏感性離子通道的活化。在鎮痛藥物和放射療法不能有效治療骨癌痛時,可考慮應用二膦酸鹽類藥物。
4、非類固醇類抗炎藥
新的環氧化酶-2(COX-2)特異性抑制劑具有抗腫瘤和抗血管生成作用,在骨癌痛動物模型中,此種藥物短期應用可稍緩劇烈骨痛,長期應用還可減少腫瘤組織和破骨細胞的破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