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骨癌必須要截肢嗎?對于骨癌患者來說,要想取得比較好的治療效果,就需要通過手術的方法把骨頭上的癌細胞進行切除,在有的時候為了能夠徹底的將癌細胞切除,患者可能會面臨截肢的威脅。但并不是所有的骨癌患者都需要進行截肢的,是否要進行截肢應該要根據實際病情而定。
在過去由于醫療技術水平的相對落后,為了能夠保住骨癌患者的生命,就不得不進行截肢,隨著醫學的進步,目前通過化療和保肢手術,不僅能維持病人原有的生活質量,而且5年生存率還能達到70%。專家介紹,患者中大約只有10%的晚期病人需要截肢。不僅如此,骨病人截肢后,腫瘤轉移和復發的幾率仍然很高,病人的5年生存率只有20%左右。而與此相反的是,如果能采取規范的化療,并配合保肢手術,病人的5年生存率卻可以達到70%。
另外,對于骨癌這種疾病來說,為了能夠取得好的治療效果,并非一定要進行截肢的,除非是患者的癌組織已經大面積的侵蝕患者的骨骼,骨癌患者是不宜輕易截肢治療的。通常所謂保肢手術目前主要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將長了腫瘤的關節整個換掉,用人工關節替代、另一種方法是通過微波技術,將腫瘤燒死、切除,保留患者原有的關節和骨殼,然后再用特制的材料“骨水泥”填充祛除腫瘤病灶后留下的“空洞”,最后再加以固定。大概半年后,這些‘骨水泥’就會被人體吸收,手術部位還會重新長出患者自己的骨頭。
骨癌的治療過程中,術前以及術后的化療非常關鍵。規范專業的化療方案才可以保證這類骨癌保肢手術的效果。與此同時,保肢手術也并不是所有骨癌患者都能做,這種手術只適用于那些中、早期,而且腫瘤旁邊的血管、神經和軟組織都尚沒有被癌細胞侵犯的骨癌患者。具體情況患者還要根據的病情去正規的醫院對癥治療。
通過以上這篇文章的講解,相信大家對這個問題都比較清楚了。要知道治療骨癌并不一定要進行截肢,患者只要能夠積極的配合治療,骨癌的病情還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目前的保肢手術雖可以不用截肢,但是術后的復發率很高,因此患者應慎重選擇,最好在術前選擇一家正規的醫療機構,這樣才能對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