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根據下述標準,分析皮疹為變應性還是為非變應性
1. 既往對藥物的耐受性病人對引發變態反應的藥物,過去多能較好耐受。
2. 藥物劑量藥物變態反應的發生,多出現在常用的治療劑量,有時小于常用劑量也可出現,故可依此除外毒性反應或蓄積作用。
3. 臨床表現藥物變態反應的表現,常與其它物質引起的變態反應性疾病相似,但與藥物的藥理學作用不同。對治療中出現的異常現象,當伴有典型變態反應性疾病的臨床特點,如血清病樣反應、過敏性休克、蕁麻疹、血管性水腫、哮喘及接觸性皮炎時,應著重考慮藥物變態反應的可能性。
4. 潛伏期變態反應的發生,有肯定的潛伏期,一般為7~10d。短于潛伏期時,因過敏狀態還未形成,對所用藥物不會發生反應。過敏狀態形成之后,再用該藥,則在數十分鐘至24h內將發生反應,一般不超過72h。
5. 反應再發這種反應一旦發生,以后再用該藥或與其化學構造相似的藥物,既使用量很小,也可引起再發。
6. 好發于易感性個體這種反應只見于少數有易感性的人。這種人或其家族成員常有變應性疾病的歷史。注意不要把其他藥物反應看成是藥物變態反應。
7. 病程的自限性絕大多數的病程具有自限性,停用致敏藥物后就可以很快消退,只有少數例外。
8. 其他抗組織胺藥物和皮質類固醇激素有較好效果;有些病人有嗜酸性白細胞增加等。這些都可有助于判斷,但應注意有些其它疾病也可出現類似情況,故只能作為參考。疾病相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