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妊娠前已患ITP,病情尚未穩定,血小板計數< 50x109/L,暫不宜妊娠。
2、妊娠早期,ITP病情需用皮質激素治療,有可能致胎兒畸形,應行終止妊娠。
3、妊娠前已患ITP,病情穩定,血小板〉50X109/L,無其他內外科合并癥,經血液內科醫師檢查,確定可以妊娠。
4、妊娠期
(1)應在綜合醫院進行產前保健,與血液科共同監測ITP病情的發展。
(2)補鈣、補鐵,補充VitC 2g,每日頓服;氨肽素1g,每日三次。
(3)皮質激素:孕中期以后,血小板計數<20x109/L伴有出血癥狀,應用潑尼松1mg/Kg,待病情緩解后可逐漸減量。可使2/3的患者血小板升高,但又常復發。
(4)丙種球蛋白應用:大劑量丙種球蛋白每天400mg/Kg或20g,靜脈注入5天以上,可使2/3的患者血小板滿意上升。
(5)輸入血小板:血小板計數<20x109/L有出血傾向,為防止重要臟器出血(腦出血)時應用。
(6)脾切除,以上治療無效,血小板計數<10x109/L,有嚴重出血傾向,危及生命,應與外科、血液科共同討論脾切除問題。必要時可于孕6個月前進行,70%-90%有一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