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鍛煉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
2.功能鍛煉應根據骨折的穩定程度,可從輕微活動開始逐漸增加活動量和活動時間,不能操之過急,若驟然作劇烈活動而使骨斷端再移位,同時也要防止有些病人在醫務人員正確指導下不敢進行鍛煉,對這樣的病人應作耐心說服工作。
3.功能鍛煉是為了加速骨折愈合與恢復患肢功能,所以對骨折有利的活動應鼓勵病人堅持鍛煉,對骨折愈合不利的活動要嚴加防止,如外展型肱骨外科頸骨折的外展活動,內收型骨折的內收活動,伸直型肱骨髁上骨折的伸直活動,屈曲型骨折的屈曲活動,前臂骨折的旋轉活動,脛腓骨干骨折的內外旋轉活動,橈骨下端伸直型骨折的背伸撓屈活動等都應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