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圍神經損傷是一種比較常見的外傷,可單獨發生也可以和其他組織損傷一起發生,在周圍神經損傷出現后,手到改神經支配的運動都將受到障礙,如果不及時治療很有可能造成肌肉癱瘓等癥狀。那么下面小編就詳細的介紹的周圍神經損傷的治療方法都有哪些。
治療原則
1.閉合性損傷
一般3個月內,可以采取保守治療,主要包括神經營養藥物與神經電刺激治療。神經營養藥物臨床上使用最多的有VitB1、VitB6、地巴唑、彌可保等;神經電刺激治療是通過電刺激感覺中板和運動中板使之蛻變的速度減緩,等待神經再生,再支配。 閉合性的神經損傷超過3個月,如果神經功能沒有恢復,或恢復中斷較長時間或呈跳躍式恢復者均應考慮手術探查。
2.開放性損傷
任何開放性損傷,均應爭取一期修復,一期修復是指6-8小時之內,修剪斷端失活以及污染組織,無張力吻合神經。無張力吻合是神經修復的一個重要原則,有實驗表明,神經牽拉超過8%以后,神經的傳導功能將受到影響,神經牽拉超過15%,神經傳導功能將完全喪失。所以在神經吻合過程中,一定要注意神經吻合張力的問題,如果確實吻合張力過大,應該考慮神經移植。
對于一期傷口不能吻合神經的情況,可以考慮在傷口愈合后,2-4周之內,延遲修復神經。如果在一期治療中,無法修復神經,應在二期切斷斷端的神經瘤,無張力吻合神經或直接神經移植。
對于晚期修復病例,可以考慮神經移植或神經移位,但任何一種神經移植、移位手術,效果都不是非常理想。對于支配肌肉的功能障礙,也可以考慮功能重建手術。
早期處理
周圍神經損傷的早期治療取決于伴發損傷。如有必須修復的動脈損傷在修復動脈時發現神經斷裂,可根據傷口條件和技術條件,同時一期修復斷裂神經,或將斷端互相拉近,以單股鋼絲或尼龍線固定于周圍軟組織,以后再作延遲一期修復。 傷后早期處理的原則之一是避免受傷神經的再次損傷。周圍軟組織的持續出血可使神經受壓迫而加重損傷。神經受鈍性損傷后,鄰近骨折片的移位可使神經撕裂或受壓,引起附加損傷。二次損傷有時可使原本能恢復的受損神經產生不可逆性的損害。
抗生素在治療周圍神經損傷方面的作用仍有爭議,但多數開放傷,特別是傷口有污染時,手術前后必須使用廣譜抗生素。復雜骨折早期必須以夾板固定,清創后改用更為可靠的制動方法。正確處理創口,控制感染,是周圍神經損傷早期處理的另一重要原則。
任何神經損傷,如相應的神經分布區仍保留有部分運動和感覺功能,則通過上述一般處理常可獲得良好效果。即使受損神經分布區未發現任何運動和感覺功能,早期也無法判斷僅用非手術治療神經功能能否自行恢復。由于多數神經損傷后,神經的連續性仍然保留,因此,應有足夠的時間來觀察和估計神經功能能否自行恢復。
手術時機的選擇
周圍神經的修復時機依賴于損傷的類型及前述的一些基本原則。有三個可供考慮的修復時機:
(1)一期縫合或在傷后1月時修復;
(2)傷后2月時探查修復;
(3)傷后3個月時探查修復。但臂叢神經的挫傷和牽拉損傷應觀察更長時間,4個月后如無恢復跡象方考慮探查。
1.一期修復
創緣整齊銳利、創口可以見到神經斷端、檢查時發現相應分布區有明顯的運動和感覺障礙,可一期修復神經。此類損傷相對少見,是唯一能一期縫合的類型。急診一期修復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神經斷端切緣整齊,無明顯挫傷;
(2)具備神經修復的技術能力并能獲得所需的顯微手術器械。就最后結果來說,一期縫合并不比延期縫合效果更好,但在修復臂叢神經、
坐骨神經近端、指神經等損傷時一期縫合有其明顯的優點。因為一期修復時尚無大量瘢痕組織形成,且損傷部位解剖相對較清楚。
2.傷后一月縫合
許多學者認為神經損傷即使完全斷離,也應在術后1月時縫合。理由是延遲縫合切口愈合較有保證明顯減少了感染的可能性,可以更精確地將神經斷端瘢痕組織修除并顯示正常神經束,且此時神經鞘變得較堅硬,使神經外膜縫合更為方便可靠。傷后約3周時,神經原的代謝及增殖活動處于最高水平。因此短暫的延遲縫合對神經功能的最終恢復并無不利。當然神經切斷傷不應延至一月以上才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