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
高血壓患者要經系統治療,血壓指數正常或接近正常時,再聽取醫生意見考慮懷孕。因為高血壓患者如果懷孕,容易出現妊娠中毒癥,而且會成為重癥。有慢性高血壓的女性在懷孕后期,很難控制血壓的急劇變化,有時血壓很高,容易發生子癇或腦溢血。同時慢性高血壓患者伴有血管痙攣和血管狹窄,會使母體對胎兒營養供應受到影響,易發生胎盤早期剝離,造成死胎。
心臟病
患心臟病的女性是否能承受得了妊娠、分娩及產后這么多的負擔,一定要看她的心臟是否有很好的“代償”能力。孕前早已有過心力衰竭、心臟已擴大、心律失常、心內膜炎、年齡過大(超過35歲)等情況,妊娠后發生問題的概率就會大得多。妊娠期發生的心功能代償失調往往比非孕期更為嚴重,有時會對母體和胎兒的生命造成威脅,因此有心臟病的女性如果計劃妊娠,一定要先去心臟專家處就醫,做全面檢查,認真評估心臟狀況,只有在心臟專家的許可和嚴密的觀察下才能妊娠。
結核病
由于結核菌耐藥問題及獲得性免疫缺陷病的增加,使結核感染在世界范圍內又呈增多趨勢。肺結核可產生妊娠并發癥,如妊娠毒血癥(高血壓、浮腫)、陰道出血和難產的機會有所增加。流產的機會比正常孕媽媽多9倍。